关于组织中介服务机构
进驻网上“中介超市”的通知
省有关部门(单位):
山东省网上“中介超市”拟于近期上线试运行。按照《山
东省网上“中介超市”整合运行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前期,
我们在开展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分类,
并根据资质资格批准和行业管理权限,明确了对应的省级行
业主管部门。为保障网上“中介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
采购交易活动顺利开展,需组织中介服务机构提前进驻中介
超市。为做好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驻地址
http://www.shandong.gov.cn/zwfwzjcs/intermediar
y/login?userType=3
二、进驻对象
全省范围内,涉及本行业管理的,且符合进驻条件的中
介服务机构。
三、进驻条件
中介服务机构须为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
会组织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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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具备相应中介服务资质资格,或依法不需要资质
资格但具备相应专业服务能力;
(三)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进驻范围
按照《中介机构服务类别和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表》(附
件 1)中明确的范围进驻。
五、有关要求
1.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中介机构服务类别和资质资
格情况表》,会同市、县(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符合条件
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原则进驻中介超市。
2.省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通过部门网站、公众号、内
部工作联络机制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行业内中介
服务机构进驻中介超市,最大限度做到“能进则进”。
3.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录入的信息直接发送至省有关部
门“管理后台”。省有关部门使用所配置的账号登录“管理
后台”(登录账号及操作手册见附件 2),并在 2 个工作日
内,对申请进驻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的资质资格或专业服务能
力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凡经核实符
合进驻条件的,一律予以进驻。对于不符合进驻条件,应一
次性说明有关原因。中介超市上线试运行后,继续使用该账
号和系统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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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介超市上线试运行后,原 2017 年建设的“中介超
市”将关闭停用。已进驻原“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
如需开展业务,可重新申请进驻新的中介超市。
5.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操作手册及配套视频已上传至“进
驻地址”页面,请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前往下载使用。省有关
部门操作手册及配套视频可至“管理后台”下载使用。
请省有关部门报送 1 名本部门(单位)负责或牵头负责
该项工作的人员(附件 3),于 10 月 26 日下午 4 点前,将
人员名单报至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邮箱:
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黄 涛
刘珊珊
联系电话:0531-51786268
联系电话:0531-51786271
联系电话:0531-83193378
技术联系人:江国邦
附件:1、中介机构服务类别和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表
2、省有关部门登录账号及操作手册
3、人员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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