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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第一次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市第一次全国自然 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鲁 灾险普办发〔2020〕5号)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淄博市全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

淄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


目录

一'总体目标与任务 -1

(一) 总体目标 - 1

(二) 主要任务 -2

二、实施原则 -3

(一) 统一领导,部门协作 -3

(二) 分级负责,多方参与 - 3

(三) 全面调查,重点突出 -4

(四) 因地制宜,尊重实际 -4

三' 普查范围与内容 -4

(一) 普查范围 -4

1. 普查对象 -4

2. 普查范围 -5

(二) 普查内容 -5

1. 主要灾害致灾调查 -6

2. 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7

3. 历史灾害调查 -9

4. 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 -9

5. 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10

四、 技术路线与方法 - 14 -

(一) 技术路线 -15 -

(二) 技术方法 - 16 -

五、 普查数据库建设与应用  -18 -

(-)普查成果汇总 -18 -

(二) 普查数据库建设 -19 -

(三) 普查数据管理与应用 -19 -

六' 质量管理 -19 -

(一) 过程质量控制 19 -

(二) 分级分类质量管理 -19 -

七、 普查成果与成果汇交 -20 -

(一) 主要成果 .- 20 -

1. 数据成果 - 20 -

2. 图件成果 -20 -

3. 文字报告类成果 - 20 -

(二) 成果汇交 -20 一

八、 组织实施 - 21 -

(一) 市级的责任与分工 -21 -

1. 市级负责的工作 -21 -

2. 市级各部门的分工 -21 -

(二) 县级负责的工作 -24 -

(三) 实施步骤 一 25 -

1. 成立普查机构 -25 -

2. 组织会议 -25 -

3. 编制工作方案 - 26 -

4. 编制预算 - 26 -

5. 项目招标 - 26 -

6. 编制实施方案 - 26 -

7. 开展宣传 - 26 -

8. 组织培训 -27 -

9. 调查实施 -27 -

10. 质量检查 -27 -

11. 成果汇总 - 28 -

12. 评估与区划 -28 -

13. 总结应用 - 28 -

九、保障措施 -28 -

(一) 组织保障 -28 -

(二) 技术保障 - 28 -

(三) 质量保障 - 29 -

(四) 经费保障 -30 -

(五) 数据共享 - 30 -

(六) 安全保障  -30 -


根据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 的通知(鲁灾险普办发〔2020〕5号)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淄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 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 市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市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 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 学决策依据。

一是全面获取淄博市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 害、森林火灾等主要灾害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 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 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淄博市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

二是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全面了解当前淄博市致灾风 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 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科学研判今后一定时间段灾 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全市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是通过实施自然灾害普查,建立健全淄博市自然灾害综合风 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完善多尺度隐患识别、风险识别、风险制图 等技术方法,形成一整套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 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二)普查任务

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 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和重点隐患调查与 评估,查明淄博市抗灾能力,建立健全淄博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 减灾能力数据库;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市级1:10万、县级1:5万自 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风险区划和灾害防治 规划。具体任务如下:

1. 全面获取风险要素信息。全面收集获取孕灾环境及其稳定 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承灾体及其暴露度和脆弱性、历史灾害 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开展的各类普查、相关行业领域调查评 估成果,根据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实际情况和各 类承灾体信息现状(包括各类在建承灾体),统筹做好相关信息和 数据的补充、更新和新增调查。针对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需 求,重点对历史灾害发生和损失情况,以及人口、房屋、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 息和空间信息开展普查。

2. 实施重点隐患调查评估。针对灾害易发频发、多灾并发群发、 灾害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防灾减 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和识 别,特别是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 火灾等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要自然 资源等进行分析评估。

3. 开展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针对防灾减灾救灾 能力,统筹政府职能、社会力量、市场机制三方面作用,在淄博市


开展全面调查,并对乡镇、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基层减灾能 力情况开展抽样调查。

4. 开展多尺度风险评估与制图。依据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建 立市、县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风险评估模型库,开展 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灾种 风险评估、多灾种风险评估、灾害链风险评估和综合风险评估。编 制淄博市、县级自然灾害风险单要素地图、单灾种风险图和综合风 险图。

5. 编制修订灾害风险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

在上述各级系列风险图的基础上,重点编制修订市级、县级综 合风险区划图和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洪水风险区划图、台风灾害 风险区划图、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等。综合考虑我市当前和未来一 段时期灾害风险形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综合减灾防治措施等因 素,编制市级、县级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提出区域综合防治对策。

二、普查实施原则

(一) 统一领导,部门协作。成立淄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 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 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简称市普查办),市普查办设 在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市级成员单位和各区(县)都要设立相应的 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完成相关普查任 务,并按照统一要求提交普查成果,形成综合性成果。

(二) 分级负责,多方参与。各级人民政府是落实本区域自 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市、区县两级政府按照普查要求具体承担普查 相关工作。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 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市级各成员单位依据任务职责组 织本系统普查评估工作,各级、各部门有序组织专家力量、企业事 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 有关社会团体按照普查要求,参与普查工作。

(三) 全面调查,重点突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 重大的灾害基本国情和国力的专项普查,既要全面系统地调查灾害 风险系统各个要素,又要突出多灾种综合、多要素综合、多方法综 合,要合理划分普查对象,科学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信 息资源,共享普查成果。

(四) 因地制宜,尊重实际。各区(县)遵循因地制宜的原 则,根据灾害类型、灾害损失特征、地理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灾 害风险普查的实施计划、阶段性目标和工作进度。充分借鉴全国各 试点区域的宝贵经验,有序开展风险调查、重点隐患调查等工作。 结合本区域安全运行建设的实际需要,丰富专项调查内容。

三、普查范围与内容

(一)普查范围

1. 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各级人 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 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1)灾害种类。根据淄博市地理位置以及实际情况,确定普 查的主要灾害类型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 森林火灾5大灾害类型。其中,水灾包括流域洪水、山洪和城市洪 涝,气象灾害包括暴雨、干旱、台风、高温、低温、风雹、雪灾、 雷电等。普查包括因自然灾害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调查, 不包括独立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2) 承灾体调查对象。包括遭受灾害破坏和影响的人口、房 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

(3) 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对象。包括参与防灾减灾救 灾工作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社区)委 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 护工程、避难场所、森林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2. 普查空间和时间范围

(1) 空间范围。普查实施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包括张店、淄 川、博山、周村、临淄5个区,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和淄博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经济开发区和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具体按 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

(2) 时间范围。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查时段(时点), 致灾因子调查依据不同灾害类型特点,调查收集30年以上长时间 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承灾 体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年度时段为2020 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18年1月1 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历史灾害调 查时段主要为1978年至2020年,包括年度灾害调查和灾害事件调 查,其中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时段为1949年至2020年。

(二)普查内容

1. 主要灾害致灾调查

(1) 地震灾害。主要开展断层活动性鉴定、1:5万活动断层 填图、隐伏区活动断层探测等工作,获得淄博市主要活动断层的空 间展布和活动性定量参数,评定活动断层的发震能力,编制区(县) 级1:5万活动断层分布图。获得全市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及其场地类 别基本参数,评定不同地震动参数的场地影响,编制场地类别分区 图。

(2) 地质灾害。主要开展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1:5万比例尺 的地质灾害调查和精细化的调(勘)查工作,获得淄博市地质灾害 点空间分布、基本灾害特征信息、稳定性现状、孕灾地质背景条件 属性等信息,建设动态更新的地质灾害数据库。编制市级1:10万、 区(县)级1:5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图系。

(3) 气象灾害。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市气象灾 害的特征调查和致灾孕灾要素分析,针对主要气象灾害引发的人口 死亡、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房屋倒塌、基础设施损坏等影 响,全面获取淄博市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信息、孕灾环境信息 和特定承灾体致灾阈值,评估主要气象灾害的致灾因子危险性等 级,建立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基础数据库。编制市级1:10万、区

(县)级1:5万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区划等图件。

(4) 水旱灾害。开展全市暴雨洪水特征调查、暴雨洪水致灾 孕灾要素分析,完成全市暴雨洪水易发区调查分析、全市水文(位) 站特征值计算复核、流域产汇流查算图表;完成水文站网功能评价、 统一水文测站高程基准;开展暴雨、洪水频率分析,更新全市暴雨 频率图、重要河道主要控制断面洪水特征值图表,编制中小流域洪 水频率图。以县级行政区、重点生态保护区为基本统计单元,收集 整理旱情资料,历次旱灾资料,蓄、引、提、调等抗旱水源工程能 力,监测、预警、预报、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能力等相关 基础资料,建立全市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数据库。

(5)森林火灾。开展全市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和 气象条件调查(2000年以来),建设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 数据库。综合森林可燃物、燃烧性因子、立地类型、野外火源以及 气象条件等情况,结合已有资源数据、调查数据、多源遥感数据, 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综合研判与分析,开展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 编制市级1:10万、区(县)级1:5万主要气象灾害危险性区划等 图件。

2. 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利用各类承灾体已有基础数据,开展承灾体 单体信息和区域性特征调查,重点对淄博市经济社会重要统计数 据、人口数据,以及房屋、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设施、通信设施、 能源设施、市政设施、水利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 源和环境等重要承灾体的空间位置信息和灾害属性信息进行调查。

(1) 人口与经济调查。充分利用最新人口普查、农业普查、 经济普查等各类资料,以乡镇为单元获取人口统计数据,结合房屋 建筑调查开展人口空间分布信息调查;以县为单元获取区域经济社 会统计数据,主要包括三次产业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农 作物种植业面积和产量等。

(2) 房屋建筑调查。内业提取城镇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 建筑单栋轮廓,掌握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在房屋 建筑单体轮廓底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APP终端录入单 栋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 设防水平等信息。

(3) 基础设施调查。针对交通、能源、通信、市政、水利等 重要基础设施,共享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分布和部分属性数据库,通 过外业补充性调查设施的空间分布和属性数据。设施基础和灾害属 性信息主要包括设施类型、数量、价值、服务能力和设防水平等内 容。

(4) 公共服务系统调查。针对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重点 公共服务系统,结合房屋建筑调查,详查学校、医院和福利院等公 共服务机构的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

(5) 三次产业要素调查。共享利用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地 理国情普查等相关成果,掌握主要农作物、设施农业等的地理分布、 产量等信息,危化品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空间位置和设 防水平等信息,第三产业中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对 象的空间位置、人员流动、服务能力等信息。

(6) 资源与环境要素调查。共享整理第三次国土调查根据《土 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分布 资料;共享整理最新森林、湿地等资源清查、调查等形成的地理信 息系统信息成果。

(7) 承灾体经济价值评估与空间化。抽样调查全市不同地区 主要承灾体重置价格参数库;评估不同承灾体的经济价值,以规则 网格(公里网格)为单元,并进行人口、房屋、农业、森林、生产 总值、资本存量等承灾体经济价值空间化,生成全市承灾体数量或

经济价值空间分布图。

3. 历史灾害调查

全面调查、整理、汇总1978年以来淄博市各县级行政区年度 自然灾害、历史自然灾害事件以及1949年以来重大自然灾害事件, 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

(1) 年度历史灾害调查。调查1978-2020年区(县)逐年各 类自然灾害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 救灾工作信息、社会经济信息等。

(2) 历史一般灾害事件调查。调查1978-2020年区(县)逐 年各类灾害事件的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 息、救灾工作信息、致灾信息、社会经济信息等。

(3) 重大灾害事件专项调查。调查1949年-2020年重大灾害 事件的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基本信息、灾害损失信息和救灾工 作信息、致灾信息等。

(4) 历史灾害评估。在历史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各类 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发生强度、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进行统计分 析,形成全市各类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特征、变化情况和分布规律 等成果。

4. 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在全市范围内以县级行 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兼顾市级单位,调查评估政府、企业和社会 应急力量、基层、家庭在减灾备灾、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各 种资源或能力的现状水平。

(1)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主要调查市、县级政 府涉灾管理部门、各类专业救援救助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点)、 灾害避难场所等的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装备 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2) 企业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资源(能力)调查。主要调查 大型物流公司、大型救灾装备生产制造企业、大型工程建设企业等 有关企业救援装备资源、保险与再保险企业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和社 会应急力量综合减灾资源(能力)。

(3) 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主要调查镇(街道) 和行政村(社区)基本情况、人员队伍情况、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储备情况、预案建设和风险隐患掌握情况等内容。

(4) 家庭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 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

(5) 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评估与制图。主要开展市、县级 行政单元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评估,社会力量和企业参与资 源(能力)评估,镇(街道)和社区与家庭三个层面的基层综合减 灾资源(能力)评估,编制综合减灾资源分布图与综合减灾能力图, 建立综合减灾资源(能力)数据库。

5. 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等致灾孕灾重 点隐患调查评估;开展自然灾害次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隐患调 查评估,形成隐患清单;开展全市重点隐患要素综合分析和分区分 类分级评估。

(1)主要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

地震灾害:重点调查其可能引发重大人员伤亡、严重次生灾害 或阻碍社会运行的承灾体,按照可能造成的影响(损失)水平建立


地震灾害隐患分级标准,确定主要承灾体的隐患等级。

地质灾害:基于致灾孕灾普查成果,分析地质灾害点的类型、 规模和影响范围,确定承灾体隐患等级。重点开展山区集镇等人口 聚居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估。

洪水灾害:重点调查评估重要河道干支流堤防和水闸、重点中 小型水库工程、重点蓄滞洪区的现状防洪能力、防洪工程达标情况、 安全运行状态,调查中小流域山丘区和平原区重点城集镇也洪灾害 重点隐患。

森林火灾,围绕林区范围内的居民地、风景名胜区、工矿企业、 垃圾堆放点、重要设施周边、公墓、坟场、烟花燃放点、在建工程 施工现场等重点部位,针对森林杂乱物、按规定未及时清除的林下 可燃物、违规用火、违规建设、重要火源点离林区的距离等情况开 展隐患调查。

(2) 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调查与评估。

自然灾害次生危化事故:在化工园区现有风险分析评估成果 基础上,围绕地震、雷电、台风、洪水、泥石流等灾害,调查自然 灾害-生产事故灾害链隐患对象和影响范围。

自然灾害次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针对地震、洪水和地质灾 害等诱发煤矿生产事故次生灾害,调查识别煤矿承灾体高敏感性、 高脆弱性、设防不达标等重点隐患。

自然灾害次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核查非煤矿山、尾矿 库的抗震设防标准、洪水设防标准等主要灾害设防标准要求执行情 况,针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开展设防不达标或病险隐患调查评估。

(3) 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汇总隐患单项调查与 评估数据,根据隐患类型,开展隐患类型组合特征分析。构建多灾 种多承灾体重点隐患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定量、半定量、定性 指标的特点,基于指标权重专家评判等方法,对不同指标的综合权 重进行赋值,利用空间聚类等方法,开展市、县级重点隐患分区分 类分级评判。

6. 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1)地震灾害

基于房屋建筑抽样详查和主要类型工程结构的地震易损性分 析,建立分区分类的建筑结构、生命线工程(公路铁路)及生命地震易 损性数据库,构建地震人员伤亡修正评估指标体系与区域人员伤亡 修正评估模型,评估地震灾害工程结构直接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风 险,给出不同时间尺度地震灾害风险概率评估和确定性评估结果。 编制不同时间尺度、不同概率水平、不同范围的概率性和确定性地 震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图。

(2) 地质灾害

针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开展中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风 险评价,判定风险区划级别,编制市、县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件, 根据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稳定程度、灾害风险等级等因素,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区划方案。

(3) 气象灾害

基于台风、干旱、暴雨、高温、低温、风雹、雪灾和雷电灾害 调查结果,评估气象灾害人口、经济产值、居民建筑、基础设施等 主要承灾体脆弱性;评估不同重现期危险性水平下市、县级各类承 灾体遭受主要气象灾害的风险水平,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区


戈h编制各类气象灾害的风险区划方案。

⑷水旱灾害

基于重点防洪区、山丘区小流域长时间序列的河川径流分析以 及高精度DEM数据、区域社会经济数据,评估不同重现期洪水淹没 范围内人口、GDP、耕地、资产、道路等基础设施暴露情况和直接 经济损失风险。编制不同尺度流域、行政区的洪水风险区划方案。 编制主要河流防洪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和局地洪水威胁区的宏观洪 水灾害防治区划方案。分析全市县域水平干旱频率和旱灾损失,绘 制旱灾危险性分布图和风险图。建立市、县级旱灾分区体系,编制 旱灾风险区划方案。评估抗旱减灾能力,编制全市干旱灾害防治区 划方案。

(5)森林火灾

基于森林、草原火灾和承灾体暴露性调查成果,构建森林火灾 风险评估方法体系和标准,评估森林火灾影响人口、直接经济损失、 自然资源与环境损失的风险。建立森林火险区划指标体系,编制森 林火险区划方案。融合承灾体空间分布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 局,确定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等级标准,完成市、县级森林火灾防治区 划。

7. 自然灾害

(1) 构建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和防治区划评价体系

基于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成果,开展各灾种风 险的关联与因果关系分析,实现多灾种评估模型的耦合与协同。梳 理本次普查获取的自然灾害数据、承灾体数据、区域综合减灾能力 和社会人口经济统计数据情况,在已有行业标准规范和成果基础上,

构建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和防治区划评价体系。

(2)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基于主要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以及承灾体调查成果,采 用风险等级和定量风险结合的方法,评估地震、地质、气象、水旱、 海洋、森林火灾等主要灾种影响下的主要承灾体(人口、农业、房 屋、交通基础设施和经济)的多灾种综合风险;基于全市1公里网 格的多灾种的人口和经济期望损失评估,评估全市、县各级行政区 划以及重点区域的多灾种人口损失风险和直接经济损失风险;基于 多重现期的主要灾种危险性分析,评估主要情景下的主要承灾体多 灾种暴露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3)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

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为基础,综合考虑孕灾环境、致灾因 子和承灾体的差异性,提取特征值作为区划标准,通过定量区划方法 进行区域划分,开展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为载体的具有区域特征的 市县级综合风险区划;依据减灾能力评估、重点隐患排查、风险评 估和单灾种防治区划结果特征值,综合考虑不同致灾因子对不同承 灾体影响的预防和治理特色,认识区域灾害防治分异特征,进行综合 防治区域划分,制定全市、县级各级行政单元和重点区域的综合防 治区划方案。

(4) 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库建设

汇总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以国家下发的数据库标准 为依据,建设市级1:10万、县级1:5万重点区域灾害综合风险图、 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对策报告成果库。

四、普查总体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路线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 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 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 查、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 工作形成的相关数据、资料和图件成果,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 单元,遵循“内外业相结合”“在地统计”原则,采取全面调查、抽样 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监测站点数据汇集 整理、档案查阅、现场勘查(调查)等多种调查技术手段,开展灾 害致灾孕灾要素调查、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和减灾资源(能 力)等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共享与采集的各类数据逐级进行审 核、检查和订正。运用统计分析、空间分析、模拟仿真等多种方法, 开展灾害风险主要要素的评估。

综合利用灾害高危险区及避让区分布,重要承灾体类型、分布 及设防水平,重大工程减灾资源(能力)等方面普查及评估资料, 采取空间叠加分析、专家评定等方法进行重要承灾体选址及设防水 平方面的隐患识别;利用多灾种、灾害链信息,运用各类综合分析 方法,对灾害隐患进行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定。

综合利用自然灾害风险主要要素调查与评估的成果、重点隐患 调查与评估的空间分布和分级成果、主要灾害脆弱性评估暴露度评 估结果,参考行业规范或业务工作惯例,开展定量或定性的风险评 估。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孕灾环境、行政边界、地理分区等因 素开展风险区划,并结合各灾区和承灾体的防治特点制定防治区 划。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通过对多灾种的综合、多承灾体 的综合,多尺度的风险综合,实现不同形式的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估, 制定综合风险区划和综合灾防治区划。

构建市、县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体系,建设自然灾 害风险要素调查、隐患调查和风险评估与区划信息平台,统一制备 普查工作底图,支撑调查数据的录入、存储、转系、逐级上报与审 核,逐级汇总分析,隐患识别与调查评估、风险评估与区划,多行业 (领域)的数据共享与交换,以及面向政府和社会多类型用户的成果 发布与应用。

(二)技术方法

1. 工程勘测、遥感解译、站点观测数据资料汇集、现场调查等 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开展致灾孕灾要素调查

针对不同灾种的形成机制、发灾控制因素及其阀值。分别利用 遥感技术、现场勘查和工程勘测等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地震活动断 层、地质灾害调查,利用数值模拟技术、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观测 调查等技术方法,汇集气象、水文等数据,通过构造探测、物探、 钻探、山地工程等技术手段,结合多种方法校核验证,采集各类致 灾孕灾要素数据资料。运用统计分析、模拟仿真等方法,实现对主 要灾害致灾危险性的评估。

2. 内外业一体化技术开展承灾体调查

共享利用承灾体管理部门已有普查、调查数据库和业务数据资 料,按风险普查对承灾体数据的要求进行统计、整理入库。采取遥 感影像识别、无人机航拍数据提取等技术手段获取房屋建筑等承灾 体的分布、轮廊特征信息,通过互联网数据抓取、现场调查与复核 种技术手段,结合数据调查APP移动终端采集承灾体数量、价值、 设防水平等灾害属性信息,并采用分层级抽样、详查、人工复核等 手段,保证数据质量。运用GIS空间技术,生成承灾体数量、价 值空间分布图。

3. 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历史灾害调查

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全面调查1978年以来淄博市年度 灾害、历史灾害事件,重点调查1949年以来重大灾害事件的致灾 因素、灾害损失、应对措施和恢复重建等情况。构建一整套历史灾 害调查数据体系,形成历史灾害调查技术规范,要素完整、内容详 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利用统计分析、空间 分析等方法开展历史灾害的时空特征和规律的分析评估。

4. 多灾种、多要素、全链条相结合开展主要灾害重点隐患调查

在致灾要素调查与危险性评估的基础和承灾体调查基础上,开 展现有抗震、防洪等设防水平的判定;基于防灾减灾工程普查信息, 开展各类防护工程的防护能力水平与规划及技术规范要求的关系 判定;充分利用多灾种、承灾体等多源信息,基于GIS空间叠加 分析方法,研判主要灾种风险隐患;运用专家经验及层次分析等方 法对灾害隐患进行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定。

5. 多对象、多方法、多尺度分析结合开展主要自然灾害调查和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自然灾害风险全要素调查与评估成果为主要灾害或综合自然 灾害风险提供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减灾能力等风险要素 信息,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成果为主要灾害和综合自然灾害风险提 供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的信息。运用等级评估、期望损失、超越概率、 情景分析等方法,综合危险性评估、脆弱性评估、暴露度评估的结 果,参考行业规范或业务工作惯例,开展主要灾害和综合自然灾害风 险评估。

6. 自然属性与社会经济属性兼顾、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式开展 主要灾害和自然灾赛综合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

根据风险评估成果,结合孕灾环境、行政边界、地理分区等要 素信息,通过定性和定量结合的区划方法进行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区 划制定,并结合各灾害和承灾体防治特点制定防治区划。在主要自 然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形式的多尺度综合 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兼顾区域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制定多尺 度综合灾害防治区划。

7. 综合运用地理信息、遥感、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 进技术开展普查基础空间信息制备

通过地理信息、遥感等技术手段,开展普查基础空间信息制备。 同时,基于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对专题要素、 普查成果等空间信息的采集、处理、分析、存储与管理。

五、普查数据库建设与应用

(一)普查成果汇总

采用纵向、横向相结合的验收方法。同一行业系统内采用自下 而上的纵向验收方式,上级对下级的调查成果按一定比例进行抽 检。在同一行政级别不同行业之间采用横向验收方式,由市普查办 负责汇总和审核各部门提交的普查成果。普查成果逐级进行汇总平 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时修改、审核后成果上报上级普查办。

成果核查时,采用质检软件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对不合格的返回修改,直到合格为止。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成果的完


整性、规范性、数据逻辑关系正确性、空间关系正确性及相关汇总 表格的正确规范性等。

(二) 普查数据库建设

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设总要求,基于统一的标准 规范、数据基准、分类体系、组织结构和编码体系,对数据资源进 行统一规划,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同级相关部门分别建设分 数据库,支撑本级、本部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及同级各部门数据交 互与共享。

(三) 普查数据管理与应用

基于普查数据汇总和审核,形成淄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 合风险普查数据库、各灾种数据库和各专题数据库,实现全市自然 灾害普查成果的集成管理。

基于全市自然灾害综合普查数据库,为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 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满足普查数据跨部门、跨领域交互与共享的需 求。

六、质量管理

为保障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完整性,全面加强质量控 制工作,实行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机制。

(一)过程质量控制

普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各项内容根据实施环节和成果特点, 确定过程质量控制的工作节点和程序,制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内 容、技术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及监督抽查办法,并做好工作记录。

(二)分级分类质量管理

为保证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普查技术标准规范要 求,建立分类分级质量管理体系,即各行业部门负责本系统普查成果 质量管理;普查成果按照县、市、省各级对普查成果实行逐级汇集 审核的质量管理制度。国家普查机构对地方的普查质量管理工作进 行监督和指导。省普查办对各行业部门和市、县级的普查质量管理 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县级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本级普查成果的 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普查机构汇报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七、普查成果与成果汇交

(一)主要成果

1. 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 灾等单灾种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 查数据、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数据,主要灾种重点隐患数据 等,形成淄博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 间数据和统计数据。

2. 图件成果

主要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 单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分布与危险性评估图谱,主要承灾体空间分布 图,重点隐患分布图谱,综合风险评估图谱,形成淄博市自然灾害 风险评估与区划图谱数据库。

3. 文字报告类成果

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文字报告,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等各 类成果分析报告,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和技 术总结报告。

(二)成果汇交

成果汇交内容主要包括调查数据类成果、文字报告类成果。区 (县)、各部门按照成果汇交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成果汇交工 作,各行业成果的汇交由具体负责部门组织汇交;按照普查工作实 施进度安排,分类型分阶段进行汇交,保障相关后续工作的开展; 应急管理局组织汇交各行业成果形成综合成果,成果汇交工作依托 普查软件系统开展。

八、组织实施

(一)市级的责任与分工

1. 市级负责的工作

主要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对接省级工作专 班,定期汇总普查实施进展,研究提出普查实施的建议,组织筹备 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动落实协调工作会议议定事项等。

市级负责的主要工作包含以下内容:

(1) 成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

(2) 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

(3) 负责落实市级普查配套经费;

(4) 负责编制市级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指导区(县) 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

(5) 组织开展全市清查、调查工作;

(6) 开展各部门、区(县)普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7) 负责全市普查成果审核汇总,形成市级自然灾害风险普 查成果。

(8) 全市普查成果总结上报。

2. 市级各部门的分工


市普查办会同成员单位编制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开展宣 传培训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本系统普查和技术培训。各有 关部门共享本行业相关资源数据,按任务分工负责审核汇总形成全 市各项成果,并按要求将分项成果汇交至市普查办。各部门的具体 职责如下:

市委统战部负责协助应急管理局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宗教活 动场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 案编制,指导开展行业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依据职 责分工负责指导能源设施调查和技术培训,协调相关单位及专家参 与能源设施承灾体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灾害次生煤 矿安全生产隐患数据和本行业减灾资源(能力)数据以及历史重大 自然灾害事件中重要煤矿基础设施受影响和损毁情况专项数据的 共享,组织指导本系统参与具体调查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学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联系协调指导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 (通信设施)。协助指导开展行业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 查。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供相关数据 (人口数据等)。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 机构),包括相关数据的填报审核、统一汇交。协同其他部门做好 本行业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等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将市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

政预算,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 害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工作。指导县级开展调查工作,负 责地质普查成果的汇总、质检、上报上级部门。负责森林火灾致灾 调查、重点隐患调查,包括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评价、配合省级森 林火灾隐患数据现场质量核查、森林火灾隐患数据质检与核查、入 库汇总、分析制图。指导县级开展调查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普查成 果汇总、质检、验收和上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省级对民用核设施、重点核技术利用单 位重点隐患排查等工作,指导涉及核设施县级地区开展上述重点隐 患调查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能负责部分承灾体 调查(房屋建筑调查、市政设施调查);协助开展行业历史灾害与 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工作。指导县级开展调查工作,负责部分承 灾体(房屋建筑调查、市政设施调查)普查成果汇总、质检和上报 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部分承灾体调查工作(交通基础设施调查- 国省道等),协调开展淄博境内高速公路调查;指导县级开展交通 基础设施调查-农村公路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行业减灾 资源(能力)调查工作,负责部分承灾体(交通基础设施调查-农 村公路-国省道等)普查成果的汇总、质检和上报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部 分承灾体调查(供水市政设施调查),协助开展历史灾害与行业减 灾资源(能力)调查工作。指导县级开展调查工作,负责水旱和部

分实体(供水市政设施调查)普查成果的汇总、质检和上报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区县开展农业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 查,协助形成全市农业承灾体普查成果。

市商务局负责协助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大型超市、百货店, 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资源与环境调 查),包括旅游景区调查的信息整理、核查与补充调查、统一汇交。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助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医疗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组织制定 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开展普查培训宣传工作;审核、汇总普查成 果,并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历史灾害调查、减灾资源(能力) 调查、重点隐患调查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地震灾害重要承灾体调查、 重点隐患调查、行业历史灾害与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工作;协助 省级开展地震调查的评估与区划工作;加工整理已有地震活动断层 探查、地震动参数区划等相关成果数据;组织开展全市尺度活动断 层探查,指导各区(县)1:5万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协助省级1:25 万地震构造图和地震危险性图编制;审核并汇总全市地震普查成 果,按要求统一汇交全市地震灾害普查成果。

市体育局负责协助开展承灾体调查工作(体育场馆)。

市统计局负责协调共享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相关数 据。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致灾调查,协助开展气象历史灾害与 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工作。指导县级开展气象调查工作,负 责气象普查成果汇总、质检和上报工作。

(二) 县级负责的工作

根据县级负责的主要工作包含以下内容:

1. 成立普查机构,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

2. 组织开展县级普查宣传工作;

3. 组织开展全县镇(街道)、村(社区)普查员技术培训;

4. 负责落实县级普查配套经费;

5. 负责编制县级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

6. 开展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的清查与整理加工;

7. 开展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清查和调查工作;

8. 负责全县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总,形成县级灾害风险普查成 果。

各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负责开展基层综合减灾资源 (能力)调查、家庭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并协助各部门开 展相关调查任务。

(三) 实施步骤

1. 成立普查机构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 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号)相关要求,设立 淄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 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淄博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本市的普查工作。

2. 组织会议

组织召开市级普查工作启动会、涉灾部门联席会等工作会议, 明确各级部门普查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


能力,做好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3. 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淄博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底调研情况及相关工作 要求,借鉴山东省试点区域普查工作经验,编制淄博市第一次全国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明确灾害风险普查目标、主要任 务、技术方法、实施计划,以及保障措施等,确保淄博市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4. 编制预算

借鉴山东省国家试点和省级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情 况,完成普查项目预算的编制、论证和修改,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市级财政主要负责市本级相关支出及县级部门承担的跨区(县)普 查工作相关支出,区(县)级按照事权支出责任承担本级支出。

5. 项目招标

根据项目采购预算及采购需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以部门集中采购的形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本级自然灾 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择具备相 关资质的供应商承接项目。

6. 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 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号)相关要求,市普 查办会同各成员单位编制本级普查实施方案。结合技术规范,统筹 考虑本级普查任务,梳理已有工作基础,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项 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实施细项,支撑各项普查工作的落实。

7. 开展宣传

组织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 客户端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工作,为开展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8. 组织培训

组织技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普查员以及第三方机构工 作人员等开展现场集中培训,根据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及普查工作 进展情况安排培训批次。培训主要包括应急与各相关行业部门普查 内容、工作流程和方法、技术要求、进度安排、组织管理以及软件 系统和采集终端的使用、普查数据质检等内容,确保参加培训的人 员能熟练掌握相关普查内容,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9. 调查实施

全面开展以区(县)为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落实本 级普查实施任务,指导县级开展调查工作。

10. 质量检查

为保证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普查技术标准规范要 求,建立分类分级质量管理体系,即各行业部门负责本系统普查成 果质量管理;普查成果按照县、市、省各级对普查成果实行逐级汇 集审核的质量管理制度。国家普查机构对地方的普查质量管理工作 进行监督和指导。省普查办对各行业部门和市、区(县)级的普查 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区(县)级普查领导机构负责 本级普查成果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普查机构汇报质量管 理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普查机构建立的监督抽查的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各部 门监督抽查的主要职责。监督抽查的内容包括普查管理工作的开展 情况、质量检查和成果质量情况等,监督检查采取现场巡视、调查 与座谈、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检查的 范围包含本区域所有区(县)。

11. 成果汇总

根据国家要求,参照普查技术规范,市级各行业部门负责本部 门普查任务成果质量核查与汇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级各行业部 门的普查任务成果质量核查与汇总。

12. 评估与区划

编制单项(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和综合灾害 风险评估与防治区划图,形成普查成果。

13. 总结应用

在普查工作完成后,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各参与部门和技术组、 工作组相关人员举办项目验收总结会议。总结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探索普查数据等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淄博市及各区(县)分别成立相应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 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常态化业务工作的 有机衔接,落实普查实施的相关决策部署,解决全市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 抓好责任落实,推进普查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 局,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定期汇总普查实施进展,研究提出普 查实施的建议,组织筹备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动落实协调工作会 议议定事项。

(二) 技术保障

建立健全专家和技术队伍,综合分析各部门常态化灾害风险调 查和隐患调查等已有成果和业务现状,负责编制符合淄博市实际情 况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培训教材等任务,牵头负责综合风险普 查技术指导和总结等工作。

(三) 质量保障

为保障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完整性,全面加强质量控 制工作,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 抽查机制,明确淄博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成果和综合成果的质量 管理职责、任务和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质检核查、汇交审核、验收等制度,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1. 过程保障。普查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各项内容根据实施环 节和成果特点,确定过程质量控制的工作节点和程序,制定各阶段 质量控制的内容、技术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及监督抽查办法,并 做好工作记录。过程质量控制重点包括:1)普查原始资料的质量 核查;2)遥感影像数据的处理和解译的质量控制;3)外业调查的 质量控制;4)普查数据库的质量控制;5)信息系统建设的质量控 制;6)成果发布前的质量控制。

2. 体系保障。为保证普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各行业部 门负责本行业普查成果质量管理;普查成果按照县级自检、市级核 查的检查制度进行分级质量管理。市级普查机构对区(县)普查质 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县)普查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普 查成果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市级普查机构汇报质量管理工作 情况。


  1. 机制保障。市级普查机构负责建立监督抽查的相关工作机 制。监督抽查的内容包括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质量检查 的执行情况、成果质量状况等,监督检查采取现场巡视、调查与座 谈、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检查的范围 覆盖全市所有区县。

    (四) 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经费落实到位。目前已安排各领域的常态 化风险调查工作经费,要优先用于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按原 渠道安排使用。

    (五) 数据共享

    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 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 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 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全国气 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成果,系统梳理本普查建设产生 的新数据资料,实现相关数据资料的多部门共建共享,支撑开展灾 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工作。

    (六) 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普查信息安全。参与普查的 相关单位及个人严格履行保密责任。所有普查成果,未经许可不得 复制、传播和发布。

    淄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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